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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素莹原本做好准备,要听到一整套关于廖海平的饮食起居与爱好。结果春红零七八碎一通念叨,却全是她意想不到的。

照春红这么描述,廖海平既持家、又讲道义,简直是世间第一大好人了。

“二爷就是话少,遇见事也不说。若不是他撑着,这个家早倒了。但是现在好了,姑娘一来,二爷心里高兴着呢。姑娘也别怕二爷厉害,当家做主的人,不厉害点,怎么拿的住威严?”

在春红质朴的思想里,廖海平简直是姜素莹最理想的伴侣了。

一个有本事,一个有见识,她恨不得今晚就按头让这两人洞房,明天抱出几个大胖小子来。好把廖家的香火长长久久延续下去,对得起死去的老爷和太太。

大概做家奴长大的,也就这点心愿了。永远忠心耿耿,永远为主子思考。

而春红口中的廖海平,和姜素莹印象里的疯子形象是全然割裂的。可见莎翁说的没错,一千个人眼里,确实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
姜素莹沉思片刻,倒没有接着春红的话头往下说,而是温声问道:“你是打小就一直跟着二爷么?”

“对,我就是出生在廖家的。”春红自豪极了,几乎要拍起胸脯。“我们全家都是包衣,在旗那会儿就是了。”

姜素莹若有所思起来:“现在也没有在旗一说了。为什么还留在这里,不出去看看呢?”

春红不明白:“跟着二爷过活,有吃有喝的不好么,作甚要挪动?”

“可外面很热闹,比这里强许多。”

“我是见过世面的——我去过上海呢。就上次,跟着二爷去接姑娘的时候。”春红大着胆子自吹自擂起来,又突然有些害羞,“外面也没什么好的,人多,看的头疼。”

但姜素莹说的不仅仅是上海,不仅仅是五彩的霓虹灯。甚至都不是船上的飞鸟、海里的鲸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