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生平安顺利,从没有遭过大难的弗洛博士看清了这点,他身处这小小的研究所,却能用一种冷漠的眼神俯瞰在泥潭里挣扎的芸芸众生。他认为自己需要帮助人类进化,进化成更好的种族,更漂亮、更强大、更聪明也更加文明。

可即便弗洛博士是难得的生物天才,他毕竟不是上帝,人类对于基因层面的探索才刚刚起步,像个牙牙学语的孩子,还有太多的问题需要解答,怎么可能一下子达到弗洛想要的程度?即便是氪星科技,也仅仅解锁了基因一小部分的奥秘。

研究一次次失败,父母和师长都劝他改变研究方向,毕竟生物工程还有很多可为之处,像他这样的天才不该浪费在这里,可弗洛都拒绝了。

整整十年,十年他几乎没有取得哪怕一丁点质的突破!哪怕他父母有权有势,他自己也没脸再在研究所待下去,去浪费珍贵的研究资金。

离开研究所的那天,弗洛博士已经准备去死了。他不喜欢跳楼上吊溺水,死相实在太难看了好吧,死人就没有好看的。但他是研究生物的啊,虽然新人类没研究出来,但奇奇怪怪的基因药物还是弄出了不少,想让自己死得又快又好还不简单?

他没有特意准备什么告别仪式,甚至是毫不在意地穿着实验室穿出来的白大褂,给自己注射了针剂,然后就躺在一家宾馆的床上闭眼等待。这种药只要三分钟,药效发挥的时候人只会感到困倦,就想闭眼打个盹,可这一睡下就再也不会起来了。

弗洛将手交叠放在腹部,轻轻闭上眼睛,浓浓倦意袭来,他不知不觉就失去了意识。在过去三十年他都是一个无神论者,所以他一向认为人死后就什么都不会有了,连黑暗都没有,只剩下绝对虚无。可当他睁开眼睛时,却看见了另一个世界

一个只能属于神灵的世界。

那仿佛是一个外星城市,可科技水平却发达到极致,居民能化身银色光点在天空飞翔,也能依靠转换门瞬间出现在另一个地方,他们彼此没有任何秘密,因为所有人的大脑是共用的,他们就像一个有机体的不同部分,分工合作让文明变得璀璨美好。

没有争端,当然没有,因为左手怎么会和右手争执吗?

那些居民长得和人类极为相似,但更美貌、更高挑、更强大、也更聪明,就像他心中的完美人类。他们都有着银色头发,不,并不能说是色彩意义上的银。而是仿佛深海里的荧光水母,发着银色亮光,随着走动举止而变化形态。

为首的一个女孩儿走了过来,她笑起来,露出一个最标准的人类笑容:欢迎来到美纳兹的城市贝菲丽雅,她很美,不是吗?

贝菲丽雅?这不像一个城市的名字,更像面前这个美丽女孩儿的名字,不过这是哪里?她又是谁?或者说,她是什么?难道真的是天堂吗?

这里不是天堂,这只是一个幻境,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曾经存在过,现在却不复存在的,除了我们。女孩儿仿佛听到他心声似的,牵着他的手,蓝色眼眸突然变成一片星空,弗洛甚至还能看见恒星群在眼瞳中心旋转。

我们被称作美纳兹文明,但我们不仅仅是外星人。弗洛博士,你刚刚选择自杀,是为了什么?女孩儿用那双装着银河系的双眼看着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