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页

一个故事 多梨 795 字 7个月前

林格现在发愁的,倒不是参加朋友的婚礼,而是王霆的生日。

且不说林誉之那边,他采纳了林格的建议,将去三亚玩的时间提前几天,刚好错过王霆的生日。这样一来,留给林格的准备时间就不多了。

既然答应要去,那林格就开始着手准备送给王霆的生日礼物。她在送礼这件事上颇有经验,好朋友喜欢什么,爱什么,她都摸得一清二楚,举个例子,送葛荣城,就送他最爱的奥特曼系列手办模型,送杜静霖,就迎合他的爱美、精致喜好,送漂亮独特的手工制品。

至于林誉之,林格送过他剃须刀、须后水、情侣手链、腰带、钱包等等,都是寻常的送男友礼物,他最爱的,却是那一次的礼物,那一次,林誉之不慎崴了脚,林格馋他身体,又不忍心让伤者病势加重,主动扶着他的肩膀,一点点地吃下去。当然,结果仍旧是林誉之半坐着,依靠手臂的力量将她抱起压下、抱起压下。尽管算是个“生日半成品”,林誉之仍旧在结束后闭眼抱她,叹气说,这是他收到最实用的礼物。

实用的代价是林格大腿肌肉酸了好几日,就像一口气同时做完大学的800米体测和100米短跑。

但林格不了解王霆。

只隐约记得对方小时候挺爱吃的,不然也不会圆滚滚地长成一个可爱小胖子。

也不知他何时长开了。

现在的王霆非但不胖,身材保持的也很好。程序员久坐电脑前,时间久了,塌腰驼背都是常有的姿态,他不一样,挺精神的,也挺板正,是老人家会喜爱的那种长相和身材。

送吃的?

不行,生日蛋糕肯定是提前订好的。

实用性?

剃须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