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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故事 多梨 810 字 7个月前

林格那双拖鞋穿过了两个夏天,印着歪歪扭扭、拙劣的英文。

“sweat lover”

超市里卖22,印的是“sweet lover”,龙娇嫌贵,拉着她去夜市里淘到一模一样的,六块钱一双,不过把“e”错印成“a”。

sweet(甜蜜的)变成了sweat(汗水,湿气)。

第一个夏天,林誉之给她拿拖鞋时只用两根手指,捏着那个被印错的“a”字一角,拎着,放在她面前,敷衍的一声啪。

第二个夏天,林誉之单膝跪在地上,低头给她穿上那双鞋。

林格在校运会上跌伤了膝盖,脚腕也扭到了,医生给她正骨后,拿东西给她绑住固定。她自己活泼好动,固定了伤腿也挡不住蹦蹦跳跳,膝盖上的伤疤,原本已经好了,又挣脱开,渗出殷红的血。

天气热,她一个伤员不想去医院,都是林誉之替她处理膝上伤口,擦药,换纱布。

第三个夏天,拖鞋坏掉,林誉之跑遍整个城市,最终在一家小店里找到,又给她买了双回来——印着“sweat lover”,完全吻合她的双脚。

大学毕业后的林格在日常中很少再穿凉鞋,她甚至开始避免所有印着英文字母的衣服、鞋子、帽子,那些被设计师精心印上去的字母,像一条条歪歪扭扭的小蛇,往她不悦的深处钻。

她的脚因为长久的站立开始容易发痛,从脚心到脚掌都是硬硬的痛。普通的拖鞋很难再支撑她,只有换上一些专门做足弓设计的鞋子才能缓解不适。

林格再穿不到如当年一般舒适的鞋子。